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董先生自己在2004年拿出6万元积蓄,购买了股票。二年后,董先生与相恋四年的女友丁女士结婚。婚后,董先生一直利用业余时间操作买卖股票,近期股票已增值至26万元。近日,董先生与妻子计划离婚,这26万元股票的增值部分也就成为了矛盾的焦点。董-川认为,一直以来股票都由自己独立操作,丁女士并没有参与,且股票本金更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她无权享受这笔财产。

律师解读: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股票的增值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认为:“虽然男方有时以自己的工资收入注入股市,但另一方面,女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为丈夫炒股提供了时间上的支持及生活上的方便。”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企业服务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企业服务网律师#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文章链接:https://gs.nwnms.com/1941.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建筑资质代办专业顾问:

黄经理

15967138337

建筑资质代办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1596713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