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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前董事长如何确定

一、公司设立前董事长如何确定

董事长是由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董事会是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设立的一个权力机构。公司在设立前,不能确定董事长由谁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董事长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公司在设立前,不能确定董事由谁担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企业服务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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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公司设立前董事长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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