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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合并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合并的条件: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

(2)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及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企业服务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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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公司合并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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