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

一、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

1、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股东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如何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企业服务网咨询专业律师。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
文章链接:https://gs.nwnms.com/5913.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建筑资质代办专业顾问:

黄经理

15967138337

建筑资质代办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15967138337